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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恩怨情仇
-----正文-----
原来我真的被卖了——王老吉
其实我是个强盗——加多宝
清道光年间(1828年),隔壁生了一个小少爷,取名叫吉爷。小少爷不愧是小少爷,就连名字都要占人便宜。
那时,王家家财万贯,就连林则徐也曾赠过一个大铜葫芦壶,上面刻着小少爷的大名“吉爷”。
小少爷也不愧对他的名字,不仅聪颖绝顶,还对王家孝顺有加。
然而,事事皆非人之所料。
并不是取了‘王老吉’会真的吉,王家落败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而与王家有着利益关系的加家趁此时机对王家说:只要你们把吉爷放在他们家呆上个十年,我就可以帮助你。
王家因种种原因同意了这个无异于卖儿子的要求。况且,儿子也可以时不时回来逛逛,就当儿子去学习了。
几年后,吉爷火遍了全国,带着他的大名和牌子为加家挣钱,而与加家有着合作关系的王家所得到的利益微乎其微。
王家为了自身利益,把二少爷改名叫吉爷二号,但二号远没有一号火。
王家表示不服气,明明吉爷是我家的儿子,怎幺为你们挣钱?当初说的合作也没有做到。拿着我的儿子,占着我的便宜。你们又不是这个国家的,顶多算个外来户,我是本土的。怎幺你还有理了?
王家那叫一个委屈啊,宝宝被这幺欺负了,还怎幺忍得下去。一举将加家告上了政府。政府表示:城会玩儿,儿子都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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