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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
-----正文-----
笃顺现在还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如教科书上对春天的赞美一样,笃顺要用上自己整个的力气来赞美春天,因为这是她可以尽情展现自己魅力的时节。笃顺有一套很喜欢的洋装,虽然她是大家认为不需要穿洋装的,但她也要学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姑娘,就给自己用以前的破旧衣服赶制了一套,每天都把自己套在里面,欣赏被春风吹动的衣摆。她每天都顶着黄色的头发摆弄身姿,那黄色也并不均匀,贴近头皮的地方是有些发潮的木柴瓤的黄,发尾处就是枯黄的叶,而且深浅不一,让人看上去就觉得不是自然的好看,也映衬的她比同龄的少女要更老成一些。其实笃顺的发色天生并不是黄的,只是她过于追求时髦,经常摆弄自己的头发,有水就忍不住要弄湿头发,要让头发像泪珠一样动人。她还经常自己想法子配出一些洗发秘方,没有人知道她的秘方是什幺,但她自己觉得甚是满意,觉得自己对时髦的理解实在不会输给那些有钱小姐。至于那些不赞美她的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原谅他们的无知。
笃顺的父母在街面上有一家修鞋和做老式布鞋的铺子,现在大家都赶时髦,这使得她的父母整天都在发愁要怎幺养活家里的两个女儿,笃顺是家里的老二,老大明顺已经出嫁快两年,并不常和家里联系。这个时节笃顺的父母并不严管着她,笃顺也乐得自在。笃顺她经常去街上附近的铺子里晃荡,和年纪相仿的说笑。即使她穿的没有那些时髦小姐们光鲜亮丽,可她也学着那些时髦小姐的样。看小姐们把头发烫成一个个卷,她要把头发卷的更厉害才是,不然怎幺显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呢,笃顺想。从此她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把头发编成很紧很紧的麻花辫才能够满意的躺下准备睡觉,即使头皮会被勒的难受睡不着,但笃顺总是想着自己挺翘挺卷的头发,便总能心满意足的睡着,第二天再早早起来继续编弄头发,要让头发都乖乖听话才是。笃顺还学着那些富家小姐们走路,笃顺想,自己得先知道她们是怎幺走路说话的,才能让周围那些无知的人更认识到他们的无知。笃顺的学习能力是很好的,看她走路就像被春风糊了一脸,才陡觉春天已经漫山遍野。也许是笃顺听话的头发起到了效果,更也许是笃顺细挑的眉眼,敦实的鼻头和细长的人中让人们见识到了她的美,总之笃顺得到了一群小伙子的关爱,这使得她很是自信。对于周围跟自己同样年龄的姑娘,她表现得也愈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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